Sunday, April 18, 2010

分开?一起?

在Austin Chase,
呆了大概6个小时,哈哈。。
花了钱喝一杯咖啡,一个三文治, 总算没有白花。。
因为这好像是我这么多个周末里, 唯一有做功课的一天。。
哈哈。。
也是我这整个星期里的第一天, 认真做功课。。
不好意思啦。。
因为某些原因,我堕落了,有。。 至少5天吧?
今天终于下定决心, 把pre-workshop ques 做完了 ^^
很满意自己的“成就”, 所以买了一片蛋糕奖赏自己 =b
原价RM 12.90,机缘巧合下,我只花了RM 7.90, 多谢有人舍弃的RM5 voucher, 这世界是怎么了? 就这么有钱吗??
朋友知道我会去英国的时候,第一个反应总是“那他怎么办?”
干嘛问我?
问他啊。。
我呢。。。 就想要继续隔着一片片海洋牵着他的手,连着他的心。。
朋友也总会问“为什么不要暂时分开,然后待回来后再续前缘啊?那至少两年内你们可以有自己的一片天空, 会找到更适合的对象也说不定?如果有缘的话再牵手也不迟啊。。”
话是这么说没错,只是,我个人认为,两年的时间可以考验的东西很多,既然这是不能避免的, 那我干嘛还要故意把我们之间拆散,多增一个考验呢?
“有缘分牵手,就不要轻易放手”
也许若干年后的我回想起,会觉得很傻,只是,趁我对爱情还有希望及热情的时候,我希望自己是付出了所有的那个 =D

Friday, April 16, 2010

“你绝对是全世界最后一个我想失去的人”

久违了。。
好久都没写下自己的心情, 直到今天突然的心血来潮, 才发现自己连usename都忘了,FML..

距离离开的日子, 大概还有四个月的时间, 然后我们的爱情就得跨越两年时空, 10588 公里 的距离。。
然而,我们能熬过去吗?
过去一直以为自己对爱情是那么的坚贞不渝, 可是经历过了这么多事情, 才发现自己也不外乎像其他人一样, 那么的经不起诱惑, 那么的无法捍卫自己的爱情。。
也发现, 原来同时喜欢两个人不是不可能的事情。。
我现在能体会你的感受了, 当时那种“和你在一起-却想着另一个人-快要疯掉”,“喜欢他-可是爱你”的感觉, 我全都能体会了。。
我差点, 真的是差点, 就越轨了。。
只是, 我很庆幸, 自己有一个那么棒的男朋友 , 给了我足够的空间去处理这件事情,让我悬崖勒马。。
甚至是到最后我还收到了这么一封短讯:Darling, i love you. No matter wat happens. I might be mad if u did wrongly. But i'll still accept it.
眼泪都快飚出来了。。
谢谢你, 真的很谢谢你。。

身边有一对情侣分手了, 你问我:有没有觉得很庆幸我们还在一起?
“有,你绝对是全世界最后一个我想失去的人。。”

所以, 不管那730天有多难熬,不管那1058800里有多远,我选择相信2012年的7月或8 月, 你会在机场对我唱“永远的第一天” ^^, 而我, 依然是那个还深深爱着你的我。。